深圳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
一、民营科技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性质为:经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国有及非外商独资企业;
2、开发、生产符合深圳市产业导向的科技产品;
3、有批量生产,企业运转正常。
二、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向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管部提出认定申请,领取申请表格、文件。
2、企业按要求填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提供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总结;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新开办企业提交截止填表日的财务报)。
3、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对企业所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并到企业核实。
4、中心主任审核并报主管局长批准。
5、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认定证书,并纳入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为注册科技公司签署意见办理程序
一、条件
企业申报开发的科技项可行,符合深圳市鼓励发展项目目录,并已着手开发。
二、办理程序
1、企业提交如下资料:
(l)项目叮行性报告;
(2)工商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3)企业合法拥有该项技术知识产权的证明(如专利证书、鉴定证书等复印件),如果为专有技术,则提供合法拥有该项技术的申明。
2、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管部初审后,报中心主任签署意见。
3、企业到工商局办理其它注册事宜。
 
民营科技企业市科技三项经费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企业从事高科技产品开发和生产;
2、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偿还能力;
3、具备完善的担保手续。
二、企业按年度报项目申报书,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三、企管部对项目进行初审、考察,内容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司资产、经营实力、管理水平、产品前景等;
四、初审通过的项目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五、市科技局计划处立项后,下达经费计划名单;
六、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签经费使用合同,企业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后与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整经费使用合同,然后下拨经费。
1、企业性质为:经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国有及非外商独资企业;
2、开发、生产符合深圳市产业导向的科技产品;
3、有批量生产,企业运转正常。
二、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向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管部提出认定申请,领取申请表格、文件。
2、企业按要求填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提供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总结;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新开办企业提交截止填表日的财务报)。
3、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对企业所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并到企业核实。
4、中心主任审核并报主管局长批准。
5、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认定证书,并纳入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为注册科技公司签署意见办理程序
一、条件
企业申报开发的科技项可行,符合深圳市鼓励发展项目目录,并已着手开发。
二、办理程序
1、企业提交如下资料:
(l)项目叮行性报告;
(2)工商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3)企业合法拥有该项技术知识产权的证明(如专利证书、鉴定证书等复印件),如果为专有技术,则提供合法拥有该项技术的申明。
2、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管部初审后,报中心主任签署意见。
3、企业到工商局办理其它注册事宜。
民营科技企业市科技三项经费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企业从事高科技产品开发和生产;
2、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偿还能力;
3、具备完善的担保手续。
二、企业按年度报项目申报书,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三、企管部对项目进行初审、考察,内容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司资产、经营实力、管理水平、产品前景等;
四、初审通过的项目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五、市科技局计划处立项后,下达经费计划名单;
六、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签经费使用合同,企业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后与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整经费使用合同,然后下拨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