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申报指南
关于印发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并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1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火【2011】259号),我中心研究制定了《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现将《实施方案》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申报指南》(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试点工作。
附件:1.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2.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申报指南
科技部火炬中心
二О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2:
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申报指南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以国家高新区为主,先期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产业发展基础好,科技服务资源较为丰富,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实现良好互动的国家高新区等重点产业发展区域;
2.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科技服务产业初步形成聚集,发展潜力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强,国家级科技服务机构占一定比例。
3.在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国家高新区评价情况、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等方面的排名处于全国前列。
二、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向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基本条件和要求,选择拟推荐试点单位并组织编写申报材料,向科技部火炬中心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文件
2.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提纲附后)
四、其他事宜
首批拟组织实施20家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可推荐申报1家,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中心(包括电子版及PPT汇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庞鹏沙 陈 晴
联系电话:010-68511821 68511567
传 真:010-68511560
电子邮箱:pps@ctp.gov.cn
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编写提纲
一、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一)整体情况
(二)建设基础、优势和特色
1、科技服务资源优势
2、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经验、做法和所取得成效
3、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模式和典型案例
二、科技服务体系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五、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
(一)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二)任务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