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科技成果数量分析(一)
一、总体概况
1.成果总量
2017年全国登记的科技成果总量较上年有少量增长。2017年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59792项,比上年增长(下同)1.72%。其中,地方登记48953项,增长0.59%;国务院有关部门登记10839项,增长7.16%。地方登记成果和部门登记成果分别占成果总数的81.87%和18.13%(见表1-1)。
表1-1 2017年全国科技成果登记情况
| 
 | 基础理论成果 | 应用技术成果 | 软科学成果 | 合计 | ||||
| 成果数(项) | 增长(%) | 成果数(项) | 增长(%) | 成果数(项) | 增长(%) | 成果数(项) | 增长(%) | |
| 全国合计 | 6535 | 17.43 | 51677 | -0.10 | 1580 | 6.33 | 59792 | 1.72 | 
| 地方 | 5090 | 16.34 | 42768 | -1.17 | 1095 | 7.99 | 48953 | 0.59 | 
| 部门 | 1445 | 21.43 | 8909 | 5.39 | 485 | 2.75 | 10839 | 7.16 | 
| 东部地区 | 2544 | 10.70 | 21617 | 1.63 | 562 | 8.70 | 24723 | 2.64 | 
| 中部地方 | 732 | 21.19 | 6980 | -13.85 | 225 | -12.45 | 7937 | -11.45 | 
| 西部地区 | 1814 | 23.15 | 14171 | 1.93 | 308 | 28.33 | 16293 | 4.34 | 
| 环渤海 | 1249 | 14.27 | 8920 | -10.15 | 214 | 8.08 | 10383 | -7.45 | 
| 长三角 | 795 | -3.75 | 8301 | 6.81 | 235 | -12.64 | 9331 | 5.23 | 
| 珠三角 | 274 | 33.66 | 3330 | 24.53 | 79 | 154.84 | 3683 | 26.56 | 
| 东北 | 468 | 0.21 | 2506 | -6.14 | 119 | -9.16 | 3093 | -5.35 | 
2000年《科技成果登记办法》颁布以来,全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进入一个稳定发展期,全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全国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数量稳步提高。最近五年,科技成果登记数量增长明显,从2013年的52477项增长到2017年的59792项,增长13.94%(见图1-1)。
(1)地方成果总量构成
2017年,地方登记的科技成果共48953项,占全国科技成果登记总量的81.87%,增长0.59%,增长率比上年降低5.58个百分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5090项,应用技术成果42768项,软科学成果1095项,分别增长16.34%、-1.17%、7.99%。从总量上看,2017年地方科技成果登记的特点是,应用技术科技成果数量略有下降,基础理论成果和软科学成果都有所增长,其中基础理论成果增长较多。
按照东、中、西区域划分,地方科技成果登记中的区域差异反映东、中、西部科技成果产出的不同体量。东部仍是科技成果主产区,东部、西部地区科技成果产出较上年有小幅增长,中部地区科技成果产出持续下降。2017年的地方登记成果中,东部地区的成果共有24723项,增长2.64%,占地方全部登记成果的50.50%;西部地区16293项,增长4.34%,占地方全部登记科技成果的33.28%;中部地区7937项,降低11.45%,占地方全部登记成果的16.22%。
从几大重点经济地带来看,环渤海和长三角区域仍是科技成果的主产区,这两个区域2017年登记科技成果19714项,约占地方全部登记成果的40.27%,这一比例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下降一个百分点);珠三角和东北登记科技成果6776项,占地方登记科技成果的13.84%,占地方全部登记科技成果比例略有增长(见表1-2)。
表1-2 2015-2017年地方科技成果经济地带分布
| 经济地带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 成果数(项) | 比例*(%) | 成果数(项) | 比例*(%) | 成果数(项) | 比例*(%) | |
| 环渤海 | 11039 | 24.08 | 11219 | 23.05 | 10383 | 21.21 | 
| 长三角 | 8564 | 18.68 | 8867 | 18.22 | 9331 | 19.06 | 
| 珠三角 | 3123 | 6.81 | 2910 | 5.98 | 3683 | 7.52 | 
| 东北 | 3557 | 7.76 | 3268 | 6.72 | 3093 | 6.32 | 
注:*指该经济地带登记成果在当年地方登记科技成果总量中所占的比例
    从近五年的情况来看,地方登记的科技成果总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从2013年的42866项增加到2017年的48953项,增长14.20%(见图1-2)。
(2)部门成果总量构成
2017年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行业协会、中央企业等单位的科技成果登记总量与上年相比增长7.16%,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和软科学成果均较上年有所增长。2017年,部门登记科技成果共10839项,占全国科技成果登记总数的18.13%。其中,基础理论成果1445项,增长21.43%,占全国基础理论成果登记总数的22.11%;应用技术成果8909项,增长5.39%,占全国应用技术成果登记总数的17.24%;软科学成果485项,增长2.75%,占全国软科学成果登记总数的30.70%(见表1-3)。
表1-3 2015-2017年部门科技成果构成
|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 成果数(项) | 比例*(%) | 成果数(项) | 比例*(%) | 成果数(项) | 比例*(%) | |
| 基础理论成果 | 1127 | 22.03 | 1190 | 21.38 | 1445 | 22.11 | 
| 应用技术成果 | 7761 | 16.05 | 8453 | 16.34 | 8909 | 17.24 | 
| 软科学成果 | 559 | 30.95 | 472 | 31.76 | 485 | 30.70 | 
| 合计 | 9447 | 17.09 | 10115 | 17.21 | 10839 | 18.13 | 
注:*指部门登记成果在当年全国登记的同类成果中所占比例
从近五年的情况来看,每年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总量在9400至11000项之间,呈波动状态。2017年部门登记科技成果总量高于前四年,为10839项,比上年多登记724项科技成果(见图1-3)。
2.成果分布
(1)地方成果分布
①高新技术领域分布
2017年,地方应用技术成果主要分布在五大高新技术领域,依次是:先进制造(比重为23.71%),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17.71%),现代农业(15.85%),电子信息(14.18%)和新材料(11.75%),这五大领域成果占地方全部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成果的83.20%(见图1-4)。
东、西部地区以先进制造类高新技术成果最多,所占比例分别为22.16%、30.50%;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领域高新技术成果集中在中部地区、东部地区,所占比例分别为21.15%、19.83%;现代农业领域高新技术成果相对集中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占19.67%和21.52%;电子信息类高新技术成果相对集中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占15.69%和13.36%(详见附表8)。
从主要经济地带看,2017年东北地区的高新技术成果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以及现代农业领域,分别占该地区全部高新技术成果的28.65%和25.86%;环渤海地区的高新技术成果在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领域最为集中,占该地区全部高新技术成果的26.85%,此外,先进制造领域成果相对较多,占16.13%;长三角地区偏重先进制造(33.41%)和新材料(21.03%)领域;珠三角地区偏重电子信息(33.97%)、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17.23%)领域(详见附表9)。
②非自然、生态和环境领域分布
2017年地方登记的高新技术成果中,非自然、生态和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约占七成,为全部高新技术成果的69.00%,比上年增长4.47个百分点。
从东、中、西部看,西部地区的非自然、生态和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比例最高,为74.44%,东部和中部分别为66.60%和66.03%(详见附表8)。
从几个主要经济地带看,长三角地区的非自然、生态和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比例最高,达75.00%,其次为珠三角地区( 69.42%)、东北地区(60.40%)、环渤海地区(55.52%)(详见附表9)。
③社会、经济领域与产业分布
2017年地方应用技术成果在社会领域和经济领域的分布比例分别为28.89%、71.11%,经济领域的分布比例与上年相比略有增加。2013年以来,地方应用技术成果基本上是三分之一分布在社会领域,三分之二分布在经济领域(见图1-5)。
对地方的应用技术成果按应用行业进行分类统计,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占16.23%;第二产业即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占43.64%;属于第三产业(即除第一、二产业外的其他行业)的比例达到40.13%。
(2)部门成果分布
自然、生态、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比例有所增长。2017年部门登记的自然、生态、环境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比例为52.22%,比上年增长1.94个百分点(详见附表10)。
部门七成以上的应用技术成果属于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科技成果在部门应用技术成果中所占比例为70.33%,比上年降低0.25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科技成果所占比例为11.61%,比上年增长1.6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科技成果所占比例与上年相比下降1.42个百分点,为18.06%。
2017年部门应用技术成果中,经济领域成果所占比例为35.64%,社会领域成果所占比例为64.36%。也就是说,部门应用技术成果基本上是三分之一分布在经济领域,三分之二分布在社会领域,与地方应用技术成果的分布正好相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